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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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华
职位: 高级合伙人
邮箱:guohua.yang@dentons.cn
地点:北京
电话:010-58137636
传真:010-58137766


杨国华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中国外交学院均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杨律师自2007年以来就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多年执业生涯中,专注于服务大型中央企业在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国企重组改制、公司投融资并购以及海外投资业务,曾经作为总牵头人和项目主办律师,为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武钢国际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大型央企和跨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以突出的国内外资源整合能力和优秀的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全过程、高效率推动相关项目的顺利完成。


执业经验

境外投资并购代表性业绩:

某央企:2020年,作为全球总牵头人和主办律师,协调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同为其收购新加坡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及谈判等法律服务。

印尼某镍业公司:2019年,作为总牵头人和主办律师,为其常年运营和矿山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某央企:2019年,作为总牵头人和主办律师,协调尼日利亚排名第一的当地律师事务所共同为其提供有关股权质押协议、共管账户协议以及共管账户质押协议的专项法律服务。

某央企:2018年,作为全球总牵头人和主办律师,协调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同为其收购印尼某镍业公司51%股权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交易文件起草及交易谈判等专项法律服务。

某央企:2018年,作为主办律师,为其收购克罗地亚企业提供境内专项法律服务,审阅外所出具的英文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从中国律师的角度提示风险和建议;结合境外律师事务所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股权收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提供央企境外投资所涉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事项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某央企:2017年,为其巴基斯坦电站项目中的SPV公司股东退出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某央企:2016年,作为全球总牵头人和主办律师,为其投资巴基斯坦50兆瓦风电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巴基斯坦当地律所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详尽报告,协助客户与初始投资方谈判,就股权转让协议所涉的意向函、土地确权、监管机构审批等关键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某央企:2015年,作为全球总牵头人和主办律师,为其收购国内另一家以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为主业的国有公司股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协调组建由大成北京、香港分所及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乍得三家非洲律构成的全球团队,为目标公司分布于中国境内的8个分/子公司,中国境外(集中于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乍得)的17个分/子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并就交易架构设计和股权并购相关交易文件起草提供咨询服务。

某央企:2015年,作为主办律师,为其投资格鲁吉亚某深水港口BOT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协助投资方与格鲁吉亚政府就《投资协议》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谈判,包括但不限于特许权安排、税收优惠、投资架构、承包商选聘、投资退出、项目运营介入权等事宜,并就相关交易文件的起草和修改提供咨询意见。

某央企:2014年,为其与俄罗斯水电公司设立合资公司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客户起草关键条款清单,审阅股东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就拟设项目公司的董事会一致事项、锁定期和排他合作机制、股权转让机制、投资退出机制、融资及担保等事宜出具咨询意见。

某民营企业:2013年,协调葡语系国家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共同为其收购葡萄牙最大财产保险公司的股权项目提供前期政府公关咨询服务,协助该公司与葡政府高层会谈,并就监管机构审批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某央企:2011年,协调葡语系国家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共同为其收购葡萄牙能源公司股权提供针对葡萄牙、巴西等葡语区的法律服务,协调督导葡萄牙律师和巴西律师针对葡萄牙和巴西的法律尽调以及投资架构提供咨询意见,并就项目所涉中国法律出具意见。

某央企:2011年,协调加拿大知名律所,共同为其收购加拿大太阳能电站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和购买协议起草的法律服务。

某央企:2010年,协调督导澳大利亚律所、莫桑比克律所、毛里求斯律所,共同为其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股权提供尽职调查和股权认购/转让协议起草、审阅等相关的法律服务。

境内投资并购代表性业绩: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为其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混改引入社会资本项目和央地联合重组可行性研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为其所属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法律服务。

浙江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为其员工持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为其有关设备货款争议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为其增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为其转让所持成都中车隧道装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为其协议受让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为其所属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为其员工持股试点与公司治理优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2019年,为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2019年,为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2019年,为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外商来华投资业绩代表性业绩:

智利某公司:为其进口医疗物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智利某公司:为其来华投资成立外商独资公司及与中国合作伙伴组建合资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某跨国水泥公司:为其剥离中国境内水泥资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某中东铝业公司:为其与一家香港公司在山东省的石油焦合资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

某奥地利公司:为其在中国合资设立塑料包装生产合资企业项目提供合资协议起草和审阅的法律服务;

某跨国水泥公司:为其在中国山东省与当地政府的水泥项目投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某葡萄牙建筑设计咨询公司:为在中国境内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提供法律服务;

某跨国汽车制造技术集团:为其在大连合资生产特种车项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某葡萄牙橄榄油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从事橄榄油、食醋等产品的分销以及涉及的食品安全法相关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某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在秦皇岛的合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与国外监管层面的沟通经验:

2013年,协调邀请了加拿大前总理让.克雷蒂安先生与复星集团、新希望集团高管会面,就中国企业赴加拿大投资的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

2013年,协调邀请了邀请美国前司法部长、参议员,John Ashcroft先生来京发表了题为“中国企业如何有效防控赴美投资法律风险”的演讲,二十余家企业出席会议进行交流讨论。

2013年, 协调某民营企业高管与葡萄牙副总理的会面,就中国企业赴葡萄牙投资进行了初步交流。

2012年,协调邀请了加拿大前总理让.克雷蒂安先生与中国某企业高管会面,就中国企业赴加拿大投资的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

2012年,组织协调了加拿大前司法部长,Heenan Blaikie合伙人马丁.科盛阁下(Martin Cauchon) 与中国某企业高管会面,就中国企业赴加拿大投资的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

2012年,组织协调了某企业高管与澳大利亚前总理约翰·温斯顿·霍华德 (JohnWinston Howard) 会面,就中国企业赴澳大利亚投资的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

2011年,协调并陪同某企业高管赴华盛顿专程拜访了美国财政部投资安全审查高级助理Audrey Winter先生和美国贸易办公室、中国事务高级助理Mark M.Jaskowiak女士,就有关中国企业到美投资并购所涉及到的国家安全审查掌握的原则、流程及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咨询。期间,还拜访了美国前司法部部长、国会参议员John Ashcroft先生并就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1年,协调并陪同某企业高管层专程赴美国与纽约证券交易所首席执行官Duncan L.Niederauer先生和纳斯达克首席执行官Robert Greifeld先生、高级副总裁Bruce Aust先生、亚太区主席Robert H.McCooey,Jr.先生会面,就中国企业在美上市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

语言

汉语(普通话)、英语

教育经历

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

法学硕士,外交学院,中国

职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